索引号: 002489807/2023-2708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24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一)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3-24 10:03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规定和《杭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将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一)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滨江区装修(拆除)垃圾集中分拣点,原为废弃采石矿区,大部分地面未作硬化处理,破碎分离车间废气治理设施简陋,现场装修(拆除)垃圾未及时处理,仅以覆土种植草皮方式作临时贮存。

二、整改目标

完成装修(拆除)垃圾分拣中心场地道路硬化,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堆放区域,确保排水正常、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垃圾及时处理。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滨江区装修(拆除)垃圾集中分拣点经营单位对场地内通行道路、作业区域实行硬化;重新规划现有雨水导流沟,增设雨水导流沟和雨水收集池(分隔池);增设喷淋和雾炮等设备,对装修(拆除)垃圾破碎设备进行封闭;做好场地内装修(拆除)垃圾的分类及清运工作,逐步消除余量;落实内部场地日常环境卫生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运营单位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严防新问题产生、老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企业已按要求于2022年3月前完成了通行道路、作业区域的硬化,完成了装修(拆除)垃圾破碎设备的封闭工作,设置了雨水导流沟、三级沉淀池,再生利用加工等区域增设了喷淋装置,新购置雾炮5台;2022年6月,已将场地内存量装修垃圾清理完毕,并对原堆放区域进行了复绿。企业已于2022年11月制定了《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在日常作业过程中,落实内部场地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2022年,杭州市滨江区工程渣土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关于调整滨江区工程渣土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杭州市滨江区综合执法局下发了《关于成立滨江区装修(拆除)垃圾分拣中心联合检查组的通知》,并与滨江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日常巡查和联合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避免问题反复。

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完成,符合办结销号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6217 、0571-89521582。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滨江区委、区政府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