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47/2023-2706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规划资源发〔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3-04
发布单位: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63-2023-0001
《关于强化创新优化服务全力做好项目实施规划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3-10 10:2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根据省、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拟订了《关于强化创新优化服务全力做好项目实施规划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文件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

3.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2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由4部分组成,共计37条,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保障方面。一是优先编制制造业园区规划,6月底前完成16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产业单元详细规划,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二是破解规划滞后对项目影响,重大项目允许通过选址论证或控规局部调整进行空间落位。三是破解规划不适应高强度开发的问题,工业用地容积率“宜高则高”,原则上不低于2.0;有机更新项目,一般不低于2.5。四是鼓励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新增规划空间出让的土地中,确保工业用地30%以上,优化工业用地占补平衡操作政策。五是支持整合碎片化永农,全年完成10个乡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对重大急需项目确需占用少量碎片化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结合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2.空间保障方面。一是依托国土空间指标统一交易平台,促进补充耕地市场化配置;通过土地整治精品工程评选、垦造补充耕地专项行动,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全市完成补充耕地20000亩。二是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中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的用地指标10000亩,批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0亩。三是统筹“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补充耕地”三个指标,专项保障市级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四是做好土地供应,有序供应住宅用地,全市经营性用地做地收储22000亩;出让工业用地10000亩,力争达到16400亩。五是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全市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0000亩以上,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0000亩以上,新开工土地面积60000亩以上。

3.服务优化方面。一是规划审批上,简化产业园区规划调整手续,规划指标调整由区政府组织论证,市级“见章盖章”。二是用地审批上,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全面开展“空间适配”、“多评合一”,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允许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容缺受理,分段办理项目供地,全面实施“核验合一”。三是土地出让上,采取灵活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进工业用地“带方案”、“带项目条件”出让;支持总部类商业商务项目用地“带项目条件”出让。四是不动产登记上,推行出让用地“交地即交证”,工业用地“三零发证”,探索规划核实验收和不动产登记 “核验合一、验登合一”,加快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4.工作保障方面。开展“任务完成争先、困难化解走亲、审批提速攻坚”三大行动,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四、关键词解释

空间适配:通过建设项目空间坐标与土地利用现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等矢量数据叠加,对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地类情况、规划符合性情况等进行研判分析。

多测合一:在行政审批中的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等测绘业务,由原多项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通知中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基础上,细化完善了地市级强化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政策举措。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或其他文件中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党晓荣

政策咨询电话:8822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