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3-002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3〕6号 成文日期: 2023-01-1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卫生、体育、医保/卫生,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3-0005
《杭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1-18 15:1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说明

我国自2014年起将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推进中医药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12月,浙江省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2022年8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发文《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同意杭州市等13个市、县(市、区)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的批复》(浙中医药〔2022〕5号),同意杭州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杭州具有扎实的中医药发展基础和中医药工作实效,在全省中医药数字化改革、人才培养等领域具有先发优势。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一流中医药名城建设,结合我市中医药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杭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二、编制过程

2022年6月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结合实际完成《建设方案》起草工作,并协助以市政府名义向浙江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同时提交了《建设方案》(草案)。2022年8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发文同意杭州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2022年9月,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浙政办发〔2022〕61号)的有关精神,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并征求相关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并作相应修改。2022年12月,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及建议。12月29日,通过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2023年1月收到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并作相应修订。2023年  月,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改革主题。以中医药数字化改革为抓手,重点围绕中医药服务模式、中医药数字化体系、中医药学科人才系统等改革主题,进行多层面、多领域的中医药综合改革,努力打造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杭州样板。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全市数字化中医药大脑,中医药监管实现智能化、标准化;医药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等取得标志性成果,中药制剂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数字化传承等实现新突破;中医药服务国际传播有特色,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三)重点任务。1.优化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推行中医医疗服务双循环模式、开展中医诊疗服务整合模式、探索中医治未病一体化模式、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服务模式四个中医药创新服务模式。2.打造“12345X”中医药数字化体系。着力构建一个杭州数字化中医药大脑,中医药数字驾驶舱和中药可溯源系统两个场景,中医药大数据信息、中医药全球电子贸易、中医药数字转化三大平台,中医药数字化诊疗、中医药数字化服务、立中医药数字化监管、中医药数字化传承四大体系,天目医药港、富春山健康城等“五大园区”和“多地多点”产业的“12345X”中医药数字化改革模式。3.大力实施中医药学科人才系统工程。建设高峰学科构筑科创高地、加大人才引育创新培养模式、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活力。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郭君萍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25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