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70123769/2022-2664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29 | |
发布单位: | 市气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及“互联网+监管”要求,现制定我局2022年度专项检查计划、“双随机”抽查计划。
各检查事项的检查内容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中的表单为准,要运用“掌上执法”开展现场检查并录入信息,同时做好隐患整改“回头看”的闭环式管理,高标准做好气象安全监管和亚运气象保障服务。具体计划如下:
2022年度杭州市气象局专项检查计划表
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计划时间 |
内部 监查 | 对气象台站迁建许可活动的行政检查 | 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 | 4月底前 |
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的行政检查 | 4月底前 | ||
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开展气象探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 4月底前 | ||
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4月底前 | ||
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的行政检查 | 4月底前 | ||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 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单位的行政检查 | 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 跨部门联合检查 | 5月底前 |
对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行为的行政检查 | 5月底前 | ||
对气象设施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 | 5月底前 | ||
防雷安全 | 对建设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 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 跨部门联合检查 | 9月底前 |
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 | 9月底前 | ||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 9月底前 | ||
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计划时间 |
气象预警发布、气象信息使用 | 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的行政检查 | 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 | 重大气象灾害期间 |
对经批准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的行政检查 | 12月底前 | ||
对气象资料共享的行政检查 | 12月底前 | ||
对临时气象观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 12月底前 | ||
对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新建气象台站的行政检查 | 12月底前 | ||
对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的行政检查 | 12月底前 | ||
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使用气象资料的行政检查 | 12月底前 | ||
对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者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等情形的行政检查 | 12月底前 | ||
气球 升放 |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行政检查 | 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 跨部门联合检查 | 升放活动期间(检查覆盖率30%) |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行政检查 | 4月底前 |
备注:1.如表中事项已被省气象局“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则该事项在专项计划中不作纳入。
2.符合“零申报”条件的事项则按照“零申报”进行处理。
2022年度杭州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对象 | 抽查部门 | 抽查 类别 | 省权力事项库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 方式 | 抽查对象数 | 关联信用规则要求 | 抽查时间 | 任务执行要求 |
1 |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检查 | 易燃易爆企业 | 杭州市气象局 | 防雷安全检查 |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6家 | 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中风险企业补足。 | 7月 | 本部门抽取对象并开展检查 |
备注:1.其他“双随机”抽查事项按照省局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开展。
2.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