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751/2021-2609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审公告〔2021〕5号 公开日期: 2021-05-28
发布单位: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审计
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童彩亮同志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1-05-28 15:3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童彩亮同志2008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清管局”)局长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17至2019年)。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清凉峰保护区”)位于临安区境内,总面积11252公顷,分别由龙塘山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域(4482公顷)、千顷塘野生梅花鹿保护区域(5690公顷)、顺溪坞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区域(1080公顷)三部分组成。

根据2017年临安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清凉峰保护区内共有林地面积164167亩,其中乔木林141635亩,竹林4496亩,灌木林地16722亩。活立木蓄积量88.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7.03%。清凉峰保护区在册古树名木270株。

审计结果表明,童彩亮同志任职以来,以建设一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总体目标,坚持“科学保护、联合保护、和谐保护”新理念,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2011至2017年,清管局连续7年获得省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考核优秀等级,2018年在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和制度建设工作不力。一是总体规划修编不及时。二是部分应急方案未编制。三是捐赠管理办法未制定。

(二)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合同执行不严。一是超合同价支付林权赎买资金。二是合同变更程序不到位。三是终止集体林经营权补偿未经评估。

(三)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一是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二是核心区保护不够严格。三是部分民宿(农家乐)未办理消防手续。四是保护区存在未批先建建筑。

(四)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有关资金及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集体林租赁补偿资金沉淀。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三是个别消防蓄水池未发挥作用。

三、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杭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要增强遵守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二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清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问题逐条分解落实到人,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其中应急方案、捐赠管理办法、超合同价支付、变更合同程序、终止经营权补偿、古树名木保护、核心区保护、集体林租赁补偿金、项目建设管理、消防蓄水池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问题还在积极整改中。


杭州市审计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