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时间:2021-03-22 15:5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0年,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推进依法治林治水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参与制定《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涉林涉水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行区域水评工作,特定区域水影响评价完成率达到 100%。认领涉林涉水投资审批事项12个,就新增的“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审批”许可事项赴省林业局做好审批权限等相关对接。梳理明确我局市级“证照分离”事项4项(水利2项、林业2项),确定“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为试行告知承诺事项。2020年,组织和参加各类审查会164次,完成“最多跑一次”办件2632件。

(二)开展重点检查,规范执法监管。一是依法开展全市2017-2019年度野生动物审批项目审核,加强野生动物审批管控。二是“互联网+监管”方面。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和责任清单制定,加强监管业务和系统应用培训,检查140户次,覆盖率、及时率达100%,超额完成国办考核要求。三是动植物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市累计立案查处190起,收缴野生动物185件,清理收缴器具3255个(件)。部署开展全市林业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64人次,检查企业210家,查处检疫违法案件29件。四是水行政监管方面。重点对杭州地铁工程、矿山类水保整治等省、市审批的28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并督促落实检查意见5份。

(三)加强内部监督,预防行政风险。一是规范文件法制审核。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审核局制发文件139件,未制发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强化合同法律审查。落实《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合同管理制度》,审查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合同并出具意见书243份,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三是落实执法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推行全过程记录。2020年,市本级无行政处罚案件。四是推进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区、县林水部门、市局相关处室参加省级部门、市司法部门组织的法治与业务培训,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8人通过考试。

(四)紧密联系群众,化解纠纷争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13件, 积极回应民生诉求。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2起,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充分发挥专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采用多种形式组织业务处室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根据诉访分离工作要求,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相关工作,办理信访件和“12345”电话件21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

(五)抓住重点环节,强化普法教育。一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保密法等专题学习6次,完成新干线法律知识考试和水利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二是开展水主题宣传活动。市本级从“百家企业抓节水”入手,结合杭州水利科普馆开馆仪式,开启“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全市水利部门组织线上咨询、网络知识答题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倡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环保节水理念。三是开展野生动植物日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全市累计发放宣传册25000余份,直接宣传教育人员33400余人次,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问题。法治思维与业务工作的结合还不够深入,在处理林业水利改革发展与依法治理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形式问题。普法宣传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需要进一步深化自媒体与我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让形式更加丰富多彩、让受众更加喜闻乐见。

(三)执法记录问题。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记录仪设备的使用培训,规范全过程记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林水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二是带头参加学习培训。2020年9月20至25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干部学院参加推进林业和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研讨班学习,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三是组织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杭州市节水行动方案》、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内容,组织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6次,充分运用法治思维领导林水工作。四是完善队伍建设。法制机构下派挂职干部1名,争取2名干部转隶充实市林业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林水法治队伍建设和锻炼。五是深化立法调研。主要领导牵头开展《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开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六是强化法治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综合目标年度考核,作为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年底评优评先、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要求,深入推进系统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林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培训,开展集中学法、以案释法、专题培训,提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守法普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化林业水利“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实践,不断优化林水法治营商环境。落实最严格的林地、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积极联合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今日头条、抖音等主流媒体,做好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完成闲林水库普法基地建设,开展小视频、知识问答、现场科普参观等多形式宣传,提高法治宣传受众群众体验感。通过中国杭州 -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官网、局门户网站,深入园区、企业单位、林区林农等,加大政策发布、宣讲和解读力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与执法案例相结合,坚持“以案释法”工作,强化示范效应。

(四)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林水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林水事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依法履行林业水利发展工作职能,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事项清单。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核工作。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