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我市取消了一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民办学校审批所需的“理事或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证明”),现将调整后的杭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杭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1年8月)
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附件1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新闻出版局、市侨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审管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公积金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消防支队、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文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总工会、市华数集团、市城投集团、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上述二家由市城投集团代通知)。
附件2
杭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021年8月)
序号 | 单位 | 行政事项 | 证明材料 | 证明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
开具单位 | 索要单位 | |||||
1 | 市委编办 |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 场所使用权证明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 | 事业单位的 举办单位 | 市、区(县、市)事业单登记管理局 |
2 | 经费来源(包含开办资金)证明 | 事业单位的 举办单位 | ||||
3 | 市科技局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A类)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七条 | 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 | 市科技局 |
4 | 市民政局 | 社会团体 成立许可 | 验资报告或验资证明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会计师事务所、银行 | 市民政局 |
5 | 基金会 设立登记 | 验资报告或验资证明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会计师事务所、银行 | 市民政局 | |
6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验资报告或验资证明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 会计师事务所、银行 | 市民政局 | |
7 | 市公安局 | 保安员证 核发 | 初中以上的学历证明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教育部门 | 市公安局 |
8 | 身体健康证明 | 医疗机构 | ||||
9 |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 | 保安培训单位教师学历证明或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公安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其他部门 | 市公安局 | |
10 | 普通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 | 公安部门、其他部门 | 市公安局 | |
11 | 工作经验证明 | |||||
12 | 申请注销 驾驶资格 | 监护证明材料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 民政部门、法院 | 市、区(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
13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银行资信证明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 | 银行 | 市商务局 |
注:行政事项是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事项。